加盟創業可以省下摸索品牌與技術的時間,但因為總部會端出的是一整套方案,多數人只會注意「這個品牌賺不賺錢」,而忽略了那份厚厚的加盟合約。再來,加盟合約幾乎是總部單方面擬好的,那麼加盟主該如何評估跟留意呢?今天這篇文章會告訴你,簽約前總部有義務主動提供哪些資訊、簽約流程有哪些關鍵時間點、合約有哪些條款容易踩雷,陪你審視自己的加盟開店之路!
有加盟合約嗎?
加盟一定會有合約,不過這份合約的法律定位跟多數人想像的會不太一樣!
很多人以為「加盟」就是幫總部開一家分店,自己只是總部體系的一員,但法律上不是這樣的!加盟業主跟加盟店之間,是獨立事業與獨立事業的關係。你不是總部的員工,也不是總部的分公司,而是一個自負盈虧的經營者,用付費的方式取得品牌與技術授權。
正因為雙方都是「事業」,這層關係才會受《公平交易法》規範!這也是為什麼台灣加盟糾紛的主要法源是「公平交易委員會」,而不是勞動部或消費者保護單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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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盟要注意什麼?加盟業主應提供7項資訊!
依據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》第 3 點,總部在招募加盟的過程中,必須在締結加盟經營關係的 10 日前(或個案認定的合理期間、雙方約定期間),提供以下 7 項重要資訊供你審閱:
1. 開始營運前的各項費用
總部應該揭露你在開店前需要支付的所有費用金額與預估金額,包括保證金、加盟金、開店前教育訓練費用、購買資本設備費用、第一次進貨(商品或原物料)費用及其他支付給總部或總部指定廠商的費用。
2. 加盟營運期間的各項費用
開店之後會持續發生的費用,包括權利金、開店後所需教育訓練費、廣告行銷費用、購買商品或原物料費用等及其他支付給總部或總部指定廠商的費用。
3. 授權加盟店使用的智慧財產權
總部通常擁有多項智慧財產權,但不見得會全部授權給你,所以也需要好好揭露哪些資訊是可以揭露的。以常見的商標權為例,會包含商標權的權利名稱、加盟店使用該商標權的範圍及相關限制事項等資訊。
4. 經營協助及訓練指導之內容與方式
總部也會需要說明他會提供哪些協助、用什麼方式提供。實務上常見的方式有:派員駐店協助指導、提供法規諮詢、開店前後的教育訓練課程等。
5. 加盟店營業區域設置同一加盟體系的經營方案或預定計畫
這一項算是商圈保障的一環,根據公平會的核對表,你的營業區域內是否有設置同品牌門市的評估方案或商圈保障,以及總部近期或未來的展店計畫資訊,都在揭露範圍內!
6. 加盟契約存續期間,對於加盟經營關係的限制
總部為了維護營業秘密以及加盟品牌信譽,會對所屬加盟店的經營設下限制,但這些限制都必須事前揭露,這邊整理幾種常見型態:
- 商品或原物料、資本設備,加盟店須向總部或其指定的廠商購買
- 加盟店購買商品或原物料、資本設備,總部有指定須購買特定品牌及規格
- 商品或原物料有每次須訂購項目,以及每次最少需購買數量的限制
- 裝潢工程須由總部指定的廠商承作時,該項資訊及裝潢所指定的規格
這邊提到的都是舉例事項,如果總部還有其他經營限制事項,一樣都需要事先揭露。
7. 加盟契約變更、終止及解除之條件及處理方式
契約在什麼情況下變更、什麼情況下可以終止或解除、發生時要如何處理,這些總部都必須在簽約前說明!
加盟簽約關鍵時間!
前面所提到的 7 項資訊,總部是會有明確時限的!在整個簽約流程中,有 3 個時間點你一定要好好留意!
| 時間點 | 總部應盡的義務 |
| 締約(含預備加盟)10 日前 | 提供上述 7 項加盟重要資訊 |
| 簽約前至少 5 天(或個案認定) | 合理契約審閱期間 |
| 簽約日起 30 日內 | 將契約交付給你 |
這三個時間點的意義不同,10 日前的資訊揭露,是讓你在「要不要加盟這個品牌」上有足夠判斷依據。至於簽約前至少 5 天的審閱期,則是讓你把合約條款本身看過一遍,兩道關卡分別把關不同的事,缺一不可!
而總部如果違反上面這些規定,且情形足以影響交易秩序,則會違反《公平交易法》第 25 條的規定。實務上最常見的狀況,是總部在說明會現場就要你簽約付訂,這時候就可以主張把合約帶回審閱!
加盟合約必看的8個重點!
前面 7 項是「總部應該給你什麼」,這段則是要幫大家整理「拿到合約後,該注意什麼」!
1. 費用組成與退還條件
常見的坑是合約本文只寫加盟金,而其他費用則散落在附件或是另訂的價目表中,簽約當下看不到全貌。至於保證金的退還條件則寫得很模糊,只寫「依總部規定辦理」。
要確認:把所有費用(含附件)抓成一張表逐筆核對;保證金退還的時點、可扣除項目與計算方式是否明確寫在條款內!
2. 授權範圍與期間
有些合約只授權商標,不含配方、系統或教材,等於你花了錢卻拿不到真正的 know-how,另一個常見問題是契約期間太短,還沒回本就到期了。
要確認:授權標的是否逐項列舉;把契約期間拿去對照你自己估算的回本期,如果回本期比契約期限還長,這筆生意的風險就要重新評估!
3. 商圈保障
最典型的糾紛就是這個~總部口頭承諾「附近不會再開」,但合約內完全沒寫這件事,等到隔兩條街開出同品牌門市,你手上沒有任何依據!
要確認:保障範圍是否以明確的距離或行政區劃寫入條款;是否涵蓋總部旗下的其他品牌,以及外送平台上的虛擬店。
4. 進貨限制與指定供應商
合約有要求你只能向總部或指定廠商進貨,本身屬於合理的品質管控,不過問題出在「沒有約定價格調整機制」。總部如果在原物料加成上取得過多獲利,你的毛利就會被壓縮,而且沒有比價空間!
要確認:哪些品項強制、哪些可自行採購;供應價格調整時,總部有沒有事前通知或協商的義務!
5. 營業目標與違約金
有些合約會訂下營業額目標,未達標即扣款、罰款甚至終止契約。目標訂得高不高,簽約當下你其實無從判斷!
要確認:目標怎麼訂、由誰調整、未達標的後果有多重。
6. 續約與轉讓
續約權常常單方掌握在總部手上,合約只寫「經總部同意得續約」,等於沒有保障!頂讓則多半需要總部書面同意,而且可能另外收取轉讓費。
要確認:續約是否有客觀條件、需要提前多久提出;轉讓的同意權、費用與程序寫在哪一條。
7. 競業禁止
合約通常會約定契約終止後一定期間內,你不得從事同類型的經營。這一條如果寫得過寬,等於你退出加盟後就不能再靠這項技能吃飯!
法院不一定照單全收,實務上判斷加盟契約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有效,大致會審酌四件事:
- 總部有無應受保護的營業秘密
- 加盟者是否因職務而知悉該營業秘密
- 限制的對象、期間、區域與職業活動範圍是否未超過合理範疇
- 有無填補加盟者損害的代償措施(此項在加盟關係中並非硬性要件)
如果約定寫成「日後均不得再販售同類商品」這種完全沒有範圍限制的形式,就有可能被認定顯逾合理範圍而無效。
要確認:期間多長、地獄多大、業別範圍怎麼定義以及是否延伸涵蓋配偶或親屬。
8. 終止解除與設備歸屬
退場時最容易翻臉的項目之一是硬體!合約可能約定終止後你必須自費將店面灰怒原狀,而裝潢與設備的所有權歸總部。
要確認:雙方各自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終止、有沒有預告期;裝潢與設備的所有權歸屬、拆除責任與費用由誰負擔。
加盟費用可以退嗎?
前面所提到的各項加盟費用,其性質不同,能不能退的差別也很大。
| 加盟費用 | 使用範圍 | 通常可以退嗎 |
| 加盟金 | 品牌與經營技術的授權對價 | 多數約定不可退還 |
| 保證金 | 履約擔保性質 | 視合約約定,最需要逐字確認 |
| 權利金 | 營運期間持續支付的授權使用費 | 不適用退還,重點在計收方式 |
| 教育訓練費 | 開業前後的訓練課程成本 | 多數約定為不可退還 |
| 裝潢與設備費 | 實際工程與設備支出 | 不適用退還,重點在所有權歸屬 |
簽約前自己要做的4件事
加盟業主/總部的揭露義務是一回事,但自己該做的查核是另一回事!以下四件事都不難,但很多人都不會太注意!
1. 查總部的公司登記
到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,用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查一下:公司是否存續、資本額多少、負責人是誰、有沒有頻繁變更等!
2. 查有沒有加盟糾紛的訴訟糾紛
到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,用總部的公司名稱搜尋,如果跳出一連串與加盟主之間的違約金訴訟,那就是很明確的訊號!
3. 實地看店,並找現有加盟主聊
不要只看總部安排的示範店,自己挑幾家不同商圈的門市,觀察來客數與營運狀況;如果能私下和加盟主聊上幾句,得到的資訊會比任何招商簡報都真實!
4. 把合約送給律師或會計師看過
律師或會計師的費用通常遠低於你即將投入的開店成本!律師看條款風險,會計師則看費用結構與回本可行性!
而以上這四件事都必須在契約審閱期內完成!審閱期依規定至少 5 天,時間上其實沒有很寬裕,所以拿到合約當天就要開始進行,不要等到最後一天才翻閱!
加盟常見問題
Q:加盟合約可以提前解約嗎?違約金怎麼算?
能不能提前解約,取決於合約中「終止及解除之條件」怎麼寫,這也是總部依法應該在簽約前就揭露的項目之一!
至於違約金的話,要先看合約約定的計算方式。如果金額明顯過高,依據民法第 252 條,法院得減至相當數額;但這需要由主張的一方提出並舉證,不會自動發生。
Q:加盟合約有審閱期?
加盟合約有審閱期,但不是大家聽過的 30 天!
「定型化契約有 30 天審閱期」是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給消費者的規定,而加盟主的身分是經營者,不是消費者,這條並不適用!
不過加盟的審閱期另有依據:公平會的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處理原則要求,總部應在簽約前給予至少 5 天或個案認定的合理契約審閱期間。如果總部在說明會現場就催你簽名,你可以據此要求把合約帶回。
Q:加盟開店要辦公司登記還是商業登記?
加盟主是獨立的經營者,必須自行辦理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,這不會因為使用總部品牌而免除。且兩者在稅務、責任範圍與設立成本上都有差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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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合約到期不續約,我可以自己開同類型的店嗎?
這就要看合約中的「競業禁止條款」!這類條款並非一律有效,法院會審查限制的期間、地域與業別範圍是否合理,過寬的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無效。但在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貿然開店,仍可能面臨違約金請求,建議先諮詢律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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